一、學生參加考試必須按規定的時間(上午8:20、10:10,下午13:30)入場。
二、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,如黑色簽字筆、橡皮。禁止攜帶任何書籍、筆記、資料、報刊、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(如尋呼機、移動電話)、錄放音機、電子記事本等物品??汲∧誆壞蒙米韻嗷ソ櫨夢木?。
三、入場后,要對號入座,將本人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(學生證、身份證)放在課桌上,以便核驗。
四、答題前應認真填寫答題紙中的姓名、學號等欄目。
五、考試開始45分鐘后可以提前退場。
六、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更換;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。
九、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對于違反考場規定和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者,取消考試成績并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。
十、考試結束鈴聲響時,要立即停止答題,將試卷扣放在桌面上,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。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,不準攜帶試卷、答題紙離開考場。
十一、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。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,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。
十二、本規定適用于學院組織的期末考試、補考。
十三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,由教務處負責解釋。